主管部门希望,通过特例单议机制、预付金机制、谈判协商机制、意见收集反馈机制、数据公开机制建设,进一步推动DRG/DIP,深化医保医疗协同发展。
8月3日,在国家医保局DRG/DIP2.0版分组方案解读系列第一场“医保医疗协同改革”专场上,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指出,《按病组(DRG)和病种分值(DIP)付费2.0版分组方案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中,很大篇幅讲述了关于医保医疗协同改革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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